地熱發電

想要充分實現地熱發電的價值,如何突破產業發展卡點?

地大熱能:當前,“雙碳”目標持續推動能源轉型。作為能量密度遠高于其他可再生能源地熱能資源,能否再次得到重視和發展?


作為來自于地球內部巖石圈中的天然熱能,地熱能不僅儲量豐富,而且是清潔低碳能源。和不同發電品種橫向對比,地熱發電有何特點?


想要充分實現地熱發電的價值,如何突破產業發展卡點?-地大熱能


地熱發電最大的優勢是低碳和穩定。


各種能源二氧化碳排放差異巨大,不同能源的利用系數差異明顯。比較各種能源二氧化碳排放率,煤炭和石油的二氧化碳排放率最高。天然氣碳排放率只是比煤炭少了一半,屬中等排放。低排放的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質能太陽能稍高,地熱能風電和水電最低。


能源的利用系數是指在一年8760小時中能被利用多少小時的百分率。以《中國統計年鑒》發布的數據計算,我國火電的利用系數在54%上下。水電和生物質能的利用系數分別為42%和52%,太陽能風電的利用系數僅為14%和21%。地熱能的利用系數為72%,核電的利用系數高達88%。地熱發電沒有波動性和間歇性,其等效利用系數達0.7%~0.9%,建設同容量機組能獲得最大的電力產出,穩定性甚至可以同火力發電相媲美。羊易地熱發電站是我國海拔最高的地熱電站,每年可穩定發電8732小時,中間只需數小時的停電檢修時間。相比之下,2022年我國風力發電年均利用小時數為2259小時,光伏發電為1202小時,水力發電為3500小時左右。因此,地熱發電的年均利用小時數是水電、風電光伏的2~7倍。


在我國,供熱溫泉洗浴等地熱能直接利用已愈發受到人們的青睞。目前,地熱發電的發展現狀如何?


雖然地熱發電優勢明顯,但令人尷尬的是,我國地熱發電的建設規模落后于世界上很多國家。我國地熱發電起步不算晚。1970年,我國成為世界上第8個地熱發電國家,但近30年來發展緩慢。截至2022年底,全球地熱發電裝機量約1.6億千瓦,我國地熱發電裝機量僅為5萬多千瓦,占全球總裝機量的0.3%。


20世紀70年代,我國建成了7處中低溫地熱發電站,其中1971年江西省宜春溫湯67攝氏度地熱發電創造了世界低溫度的地熱發電紀錄。但由于中低溫地熱發電效率低、成本高,大部分在運行數年后被放棄。


高溫地熱資源在我國以西藏蘊含量最為豐富。20世紀70年代建成的西藏羊八井地熱電站,發電量曾占拉薩電網的近一半,冬季可承擔拉薩60%的用電,是國家地熱能開發的成功范例。此后,近20年我國地熱發電幾無進展。


接過羊八井地熱電站發展“接力棒”的是西藏羊易地熱電站。從2009年開始試運行,到2018年羊易一期1.6萬千瓦地熱發電項目完成上網。機組每年連續運行均在8300小時以上。在此期間,羊八井電站采用國產閃蒸機組年運行近7000小時,但因回灌不夠和設備老化,于2017年退役了900千瓦,并于2020年全部關停。2017年華能集團曾擬改造羊八井地熱電站,但由于未等到上網電價補貼政策而放棄。


目前,我國地熱發電僅剩羊易電站在維持運行,另有幾處數百千瓦的小機組。羊易地熱電站二期1.6萬千瓦項目已進入可研報告編制階段,計劃投資4.8億元,并規劃在取暖、蔬菜溫室醫療和康養等方面展開應用。近幾年,中核集團進入西藏谷露地熱田進行勘查,2023年已成功鉆成5眼地熱生產井,產能超過擬開發的2萬千瓦發電指標,平均單井產能達到5600千瓦,高產井成井率達80%以上,遠超全球地熱電站單井平均產能。目前計劃進入建設階段,并計劃于2025年建成一期2萬千瓦地熱電站。


想要充分實現地熱發電的價值,如何突破產業發展卡點?-地大熱能


想要充分實現地熱發電的價值,如何突破產業發展卡點?


地熱發電項目建設成本主要集中在前期勘探鉆井環節。勘探成功后,若建設規模小,將無法形成規模效應,會推升地熱發電開發成本,從而陷入一種惡性循環。


不妨從世界地熱發電的鼻祖——意大利拉德瑞羅地熱電站的成功經驗來探尋發展之道。此前相關文獻表示,地熱電站的生命周期為25~30年。而該電站建成至今已經110余年,近10年內仍保持穩定產出。究其原因,一是設備更新,至1990年已將38萬千瓦老設備全部退役,逐步替換上了高效率的新設備,利用同樣的地熱資源可以發出更多的電,59.45萬千瓦的裝機容量已超過原有裝機規模。二是提升地熱資源利用效率,既加強了地熱尾水回灌,從而緩解了衰減,又向深部和外圍擴展鉆成了一批新的地熱生產井,新鉆井地熱儲層滲透性較差,但增加了氫氟酸洗井工藝以提高產能。


我國地熱電站要實現有所盈利,可以像意大利拉德瑞羅項目模式那樣,適時對設備進行更新換代,實現長期發展以獲得更長久效益。所以,從長遠角度看,地熱發電是經濟可行的。


“十一五”期間,風電裝機5年增長了670倍。“十二五”期間,光伏發電裝機5年增長了100倍。“十三五”期間,本來大有希望的地熱能,僅完成了計劃指標的3.6%。為何會造成這么懸殊的落差呢?其中的原因是,風電和太陽能發電都享受到了上網電價補貼,地熱發電卻沒有補貼。由此可見,“卡點”在“補費退稅”。


當前,與地熱發電相關的法規政策函待進一步明確,例如電價補貼政策傾斜。美國歐盟土耳其、印尼等國家和地區均有地熱發電項目的早期上網電價補貼。此前,我國風電和光伏都享受到了國家優惠政策補貼。“十三五”期間,我國地熱發電沒有全國統一的補貼政策西藏地熱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遠低于內地,例如羊易地熱發電站,此前的上網電價只有0.25元/千瓦時(北京是0.375元/千瓦時)。而且收回的電費里要除去運行成本消耗和稅費,未見盈利,基本是賠本經營。不僅如此,按照2020年新出臺的資源稅法,將地熱能列為能源礦產,并要求按原礦1%~20%或每立方米1~30元的稅率標準征稅。這項政策使得近一半的回收電費要支付地熱資源稅水資源費。在目前電價水平下,地熱發電難以吸引市場更多投入,企業積極性不高。目前,補貼后的羊八井電站含稅上網電價為0.9元/千瓦時,并且已經納入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分攤項目,經濟效益較好。但由于我國地熱電價補貼政策為一站一議,缺乏全國統一補貼政策,后續開發的地熱電站收益預期無法保障。


我國地熱發電的障礙并非不可克服。土耳其和印度尼西亞脫離礦產資源法而制定、實施地熱法,對地熱勘探的風險適當補助,對發電實施上網電價補貼,后續投資者蜂擁跟進,旋即扭轉了落后局面,取得大幅增長。我國資源稅法目前對地熱能的收稅,特別是對百分之百回灌的地熱用戶按水量收稅的規定不夠合理。改善這些方面,才是助力我國地熱發電加快發展的“良方”。

 

上一篇 > 地熱發電的優勢及發展瓶頸

下一篇 >沒有了